为促进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支持本地货运企业做大做强,佛山市制定了对本地货物运输企业的补贴办法,预计今年将有近百家企业可以申请补助,补助金额约3200万元。
近日,《佛山市促进货运业装备提升资金管理办法》正式通过,明确补贴对象为佛山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符合补贴条件的公路、水路专业货物运输企业。其中公路运输企业需自有佛山市籍货车30辆以上、总载重量250吨以上,且年货运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水路运输企业自有佛山市籍单艘载重1500吨以上运输船1艘以上(不含砂船),且企业年货运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在申请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重大或较大交通安全事故、所属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超过车辆总数20%的运输企业不得申请补助资金,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交通部门预计,今年申请补助企业为95家,补助资金额约3200万元。申请企业及补助金额预计将逐年增加,至2018年度或有215家申请补助企业,补助资金额达5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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