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经营者应主动学习并尝试新的融资方式,想方设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分散融资风险。同时,须树立企业家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坚守三方签署的“金融仓储”方式融资协议,配合独立第三方对抵质押存货的监管,不擅自变更贷款资金用途,按约定如期还本付息和支付金融仓储服务费。
再次,中小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仓储”业务模式。比如,季节性生产或销售企业,可选择“标准仓单”业务;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存货类资产较高的企业,可采用“第三方监管”业务;有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的企业,可兼用“第三方监管”和“标准仓单”;文化艺术收藏类企业,更适合“标准仓单”业务。形成三方参与金融仓储的利益联动机制。对于商业银行。传统银行信贷模式下,企业要获得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自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优质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抵押,这是因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商业银行看来具有法律保障、价值基本稳定、不易流动、便于监管和风险可控等特质。
金融仓储发现并满足了银行这种心理诉求:满足了银行的安全性需求。金融仓储“标准仓单”是确保动产抵质押的**合法有效凭证,资产产权清晰,出质人意思表示真实,能保证质押物与抵质押合同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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