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数字仓储实施有效的管理,机构必须从宏观层面上构建一个综合性的政策框架,该框架应当包含一系列规范、标准以及操作指南在内,能够从宏观上对数字仓储的运作进行指导和规划。综合性政策框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对数字仓储所保存的数字资源及其管理水平和技术基础设施进行说明;对数字仓储的特定用户群及其访问权限进行说明;对数字仓储如何为公众提供数字资源服务的流程进行说明;对政策框架的定期审核、更新和修改的流程进行说明;对机构各部门和人员职责进行说明;对机构支撑数字仓储的财政政策进行说明;对数字仓储所拥有的法律许可以及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进行网络化建设OAIS功能模型说明;对数字仓储应对风险的管理机制进行说明;对数字仓储定期自我认证和外部认证的流程进行说明;对数字仓储构建机构、托管机构、赞助机构以及特定用户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说明。
具备优化的内部数字资源管理实施模型外部基础设施仅仅为可信数字仓储的构建提供了实现的条件和外部支撑,真正决定数字仓储是否可信的关键在于数字仓储内部是否有一个合理完整的数字资源管理实施模型,该模型是否能够维持数字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可用性。
可信数字仓储的认证机构所构建的数字仓储是否可信,并非由构建机构自己宣称。为了获得用户以及数字资源创建者的信任,必须由公正客观的第三方机构对数字仓储进行认证,只有经过严格认证流程,遵循规范认证标准并*终通过认证的数字仓储,才能宣布为可信数字仓储。对数字仓储的认证研究始于1996年,美国研究图书馆协会RLG在其发表的保存数字信息报告中指出,数字化存档需要一套完整的认证过程,通过认证能实现人们对存储数字信息机构的信任。
但在当时,认证引起了强烈的争议。因为业界很多人认为将严格的认证指标强加给正处于萌芽和形成阶段的数字仓储是不可行的。另外,当时几乎没有实际运作数字仓储的机构,所以该组织停止了认证程序的细节制订。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业界普遍认为数字资源的长期保存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技能和资源。即使保存机构具有多年在保存非数字资源方面的良好信誉,也不能断言,这些机构在长期保存数字资源方面同样值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