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美国工厂互助研究公司在其所进行的K202下垂型ESFR喷头障碍物影响的试验中,在喷头正下方203mm处设置38mm×38mm的角钢障碍物,在点火位置位于喷头正下方的6层货架火试验中,曾共27只喷头启动,造成灭火失败。其原因主要是在下垂型ESFR喷头开启后大量具有高冲量的水滴在喷头正下方喷洒,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冲力区”。
在“冲力区”存在的障碍物会明显改变喷头的喷洒外形,无法使足够的水量喷洒到货架间隙区域,并使部分水滴飞溅到相邻的喷头上,造成喷头的“跳跃开启”和灭火失败。而我们的试验情况却是直立型ESFR喷头的喷洒外形中不含有“冲力区”,在喷头正下方的配水支管未明显改变喷头的喷洒外形,确保有足够的水量喷洒到货架间隙区域,也未造成喷头的“跳跃开启”,因而有效灭火。
值得注意的是所开展的与实际的高架仓库相比在通风条件、储物种类、仓库面积等方面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为确保安全,在将实体火试验参数应用于工程设计时往往会考虑要有一定的安全裕量,即使在火灾试验中开启的喷头数远小于8只的*大允许开启数,在工程应用中作用面积内开启的喷头数还按照8只乘1.5倍安全系数共12只来考虑。此外,试验是在10.5m净空高度下进行的,试验燃烧物为类似仓库危险等级Ⅱ级场所内的箱装不发泡塑料储物,当仓库的净空高度高于10.5m、货架高度超过9m或储物的可燃性高于箱装不发泡塑料储物时,该试验的结果就不再适用。
设置在K202直立型ESFR喷头正下方的外径为60mm的配水支管不影响喷头的正常开启,也未造成喷头的“跳跃开启”和灭火失败,即外径不超过60mm的配水支管或类似障碍物不会对喷头的灭火性能产生明显的影响。K202直立型ESFR喷头可有效保护*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0.5m、货架高度不超过9m、储物为箱装不发泡塑料的高架仓库,喷头的工作压力为0.52MPa,喷头安装间距为3m.直立型ESFR喷头同样可以实现快速响应、早期抑制的效果,建议设计规范中相应增加直立型ESFR喷头应用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