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式超市的建筑耐火等级和*大建筑面积仓储式超市储存有大量的丙II类可燃物品,又是公众聚集场所,人员流量很大,据深圳沃尔玛、山姆会员店、百安居、万佳百货等几座经营面积超10000m2大型仓储式超市统计,平时的人流量达每天3万人次以上,节假日可达每天6万人次以上,故仓储式超市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层数不应超过三层,且其卖场不应设在地下。由于仓储式超市的大型化、连锁化才能形成规模效益,其总建筑面积不宜同库房那样有所限制,也就是说,虽然仓储式超市中储存有大量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物品,但不宜将其总建筑面积按“建筑”第4条规定限制在9600m2以下,而是根据商场的需要不作限制。
但仓储式超市毕竟是个存有大量丙类可燃物品的巨大仓库,在对其建筑面积不作限制的同时,应规定必须单独建造,不能与其它民用建筑共用,尤其不能设在高层建筑中,现在有些仓储式超市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楼或地下层,这是十分危险的。仓储式超市的自动灭火系统仓储式超市应规定其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仓储式超市人员密集,存储商品量大,可燃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会迅速蔓延,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对初始火灾的早期发现,快速扑灭非常重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实现这一要求的*有效措施。
仓储式超市的防火分区仓储式超市这种大型购物场,宽广的视野,高大明亮的卖场,畅通无阻的人流、物流,是营造舒适的购物环境的重要因素,也是搞好商场管理的必备条件。其防火分区的面积若按“建规”第条规定就显得过分狭小。以深圳百安居罗湖店为例,这家建材仓储式超市长130m,宽75m,共两层,首层高8m,二层屋脊*高处11m,销售货物的火灾危险级为丙II类以下,其防火分区面积按“建规”库房第4.2.1条规定2400m2设计,这样在130m商场每隔33m就要筑一道防火墙,上、下两层共需6道防火墙,分成8个防火分区,这显然是不可行的。根据“高规”第5.4.4条规定“采用包括背火面升温为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即特种防火卷帘)”作为防火分隔,这种特种防火卷帘在深圳地区的造价为1100元/m2,共需2800m2,总投资308万元,远远超过其它消防设施的投资总合,这一投资是以低利润为经营宗旨的超市所无法接受的。
货架间的通道宽度。仓储式超市的货架排列宽度不应超过2.5m,过宽的货架会大大降低喷头的灭火效果,标准的工业货架宽度为1.2m,两排并列也不会超过2.5m.货架排列的连续长度不应超过15m,过长的货架往往会使安全疏散的距离加长,甚至迷失方向。仓储式超市应设主通道和副通道。